活動日期 : |
2024年12月21日 (六) |
活動地點 : |
凱達格蘭大道→ 新店陽光橋天空廣場 (約17公里) |
報名期間 : |
即日起~11月20日(額滿即止) |
報名資格 : |
凡7歲以上車友皆可報名 (15歲以下參加者需成人陪伴)。 未滿18歲者,須填寫監護人 簽署同意聲明書 (於報名系統上勾選) |
報名方式 : |
一律採 線上報名 |
活動流程 : |
時間 | 活動內容 | 活動地點 |
0630-0700 | 熱血集結 | 凱達格蘭大道 |
0700-0730 | 開場|暖身|致詞|安全提醒 | 凱達格蘭大道 |
0730-0850 | 單車逍遙遊 | 凱達格蘭大道至新店 |
0850-0930 | 現場活動與抽獎 | 新店陽光橋天空廣場 |
0930-1030 | 活動攤位自由逛 | 新店陽光橋天空廣場 |
起點 凱達格蘭大道(外交部前) → 中山南路 → 愛國西路 → 桂林路 → 桂林疏散門 → 進入『淡水河自行車道』 → 華江雁鴨自然公園 → 雙園河濱公園 → 華中河濱公園 → 馬場町紀念公園 → 中正河濱公園 → 古亭河濱公園 → 福和河濱公園 → 景美河濱公園 → 秀朗清溪公園 → 河濱親情公園 → 新店陽光橋天空廣場 終點
1. | 本活動為大型單車活動,大會將盡全力於維護本活動的順暢與安全,將為所有參加者投保200萬意外險與10萬醫療險,但並不代表大會擔保所有參加者的人身安全。未滿15歲參加者,依保險法第107條規定,活動單位承保未滿15歲以下之孩童的壽險、意外險、旅平險等,僅提供喪葬費用給付,請審慎參與,並須由法定代理人陪同並簽屬監護人同意書,方可報名。 |
2. | 本活動非競賽,在安全第一的最高原則下,請遵循大會規範的活動路線、交管措施、秩序維護等所有活動的安排 |
3. | 請自備單車,行前請務必檢查車況,特別是煞車系統;敬請配戴單車安全帽,及具防護效果的單車手套。 |
4. | 參加者需同意主辦單位得將參加本活動之錄影、相片、聲音及受訪內容等,涉及肖像權及著作財產權之相關內容,對外公開使用。包括在主辦單位之相關網站、活動、媒體、廣告宣傳等媒體中,重製、改作、散佈、公開傳輸,及播送等。 |
5. | 本活動為公益性質活動,故未提供完騎證書與參加證明。 |
6. | 主辦單位保留更改或微調活動內容及活動流程之權利。若有變更事宜,請以官網及臉書粉專所公告之最新資訊為主,主辦單位不另通知,敬請見諒。 |
1. | 一律於運動筆記報名系統報名,恕不接受紙本或現場報名。 |
2. | 因衣服各尺寸數量有限,若該衣服尺寸額滿(無法點選)時,建議往大一號尺寸點選。 |
3. | 請於繳費前先行確認報名資料是否正確,並於繳費後至原報名網頁確認繳費是否成功。繳費完成後可立即到報名查詢與修改確認報名及繳費狀態。 |
4. | 繳費帳號逾期未繳者,視同放棄報名資格。 |
5. | 報名費收據屬「費用證明」非捐款,故無法抵稅。 |
1. | 活動路線為一般開放性道路,仍有大小車輛正常行駛,請注意自身安全。重要路口設有方向標示牌或大會志工協助指揮引導,活動舉辦以不干擾居民正常生活為要件。如遇路口管制請稍做等候,請勿對工作人員咆哮或硬闖、如無法認同本項約定者請勿勉強參與。 |
2. | 參加者皆為自願參加並願意承擔期間所發生之意外風險責任,如有心血管等疾病或其他身心不適者,請經專業醫生診斷許可才參加本活動。倘若未經醫師許可仍堅持參加者,於活動過程因個人疾病、身體不適原因發生任何意外事故,其後果須由參加者自行負責。 |
3. | 安全為第一守則。身體不適時,請立即停止參加活動,切勿勉強,並就近向大會志工請求協助支援。 |
4. | 若是因個人疾病或體質(例如休克、心臟病糖尿病、熱衰竭、中暑、高山症、癲癇、脫水、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(胸悶、胸痛)與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等)所導致的後果,則不在公共意外責任險之受理範圍。跑者如有上述疾病之病史或家族一等親內有相關病史,建議您慎重考慮自身健康,切勿勉強參賽。 |
5. | 若於活動過程中發生任何傷亡或其他任何形式上的損失,按本活動投保之公共意外險處理,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,一切與主辦單位無關。 |
6. | 請攜帶身分證明及健保卡。 |
1. | 請未滿15歲參加者,依保險法第107條規定,活動單位承保未滿15歲以下之孩童的壽險、意外險、旅平險等,僅提供喪葬費用給付,請審慎參與,並須由法定代理人陪同並簽屬監護人同意書,方可報名參加。 | |
2. | 大會為每位完成繳費之跑者投保的項目如下 | |
■ | 公共意外責任險 : | |
每一個人體傷責任新台幣 500萬元 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 新台幣 5000萬元 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 新台幣 200萬元 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新台幣一億四百萬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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■ | 旅平險:成人200萬意外、10萬意外醫療險 (兒童10萬意外醫療,有關投保兒童意外險的部份,依照金管會保險局規定進行保險)。 | |
3. | 「公共意外責任險」,其保險範圍限活動期間與活動範圍內,承擔歸責於大會規劃及執行所受之意外傷害的理賠。大會於現場只做必要緊急醫療救護。 | |
4. | 若是因個人疾病或體質(例如休克、心臟病糖尿病、熱衰竭、中暑、高山症、癲癇、脫水、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(胸悶、胸痛)與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等)所導致的後果,則不在公共意外責任險之受理範圍。 | |
5. |
參加者如有上述疾病之病史或家族一等親內有相關病史,建議您慎重考慮自身健康,切勿勉強參賽。 |